近日,知名日化品牌“妙洁”的母公司——脱普日用化学品(中国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脱普公司)向无锡市新吴区法院(以下简称新吴法院)送来一份千字感谢信,对法院公平、高效司法,给予企业大力支持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作为表示感谢。
脱普公司客服不久前曾陆续接到过消费者来电投诉,称自己买到的妙洁拖把等产品是假货,要求脱普公司进行查实。接到这些投诉后,脱普公司高度重视,进行了详尽调查,初步确定某些网店和实体店存在售假行为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脱普公司将这些网店和实体店背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告到了法院。
新吴法院审理后查明,某金属制品公司经营的线下百货商行销售的抹布使用了与“妙洁”抹布包装、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;某化妆品公司等通过某网店销售了假冒脱普公司品牌“花香5”注册商标的洗发水沐浴露,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;刘某某、徐某某等通过某网店销售假冒“妙洁”注册商标的拖把,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。
针对这些侵权行为,主审法官快速推进审理流程,多次主持各方当事人发表意见。在每一次调解中,法官都本着推动当事人友好协商、化解矛盾的目的,不厌其烦地和向被告解释案情、释明法律后果,并在基本事实查明的情况下,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,让其自行选择适合的处理方式。
最终,在主审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四个案件中三个案件都以和解撤诉和调解的方式解决,被告们都主动向脱普公司支付了赔偿。剩余的一个案件,主审法官基于侵权事实,结合“妙洁”作为无锡市知名商标的性质及平等保护外资企业的原则,作出一审判决,判令被告刘某某向脱普公司进行赔偿。
脱普公司对新吴法院及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十分感激。他们在感谢信中这样写到:贵院法官以高度的责任感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,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;贵院的每一个案件、每一庭审程序都做到了热情、仔细、公正、高效,为营造公平、有序的营商环境做出了巨大努力。感谢贵院用积极的态度回应企业司法需求,服务保障企业发展!本报通讯员 谭晋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