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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改革动员培训 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
发布时间:2021-06-24     来源: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6月17日,国务院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,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,宣传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,为2021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全覆盖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柳州市分会场设在柳州市市场监管局,全市42个单位共120余人在柳州分会场参加动员培训。

什么是“证照分离”改革?

“证照分离”是指在涉企备案、登记类证照事项充分整合、取消的基础上,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,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,推动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,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。“证照分离”主要针对行政许可事项,破解的是“办照容易办证难”和“准入不准营”的问题。

本次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523项,自由贸易试验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共计69项,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目录20项。总的来看,这次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的力度是历次改革中最大的。对于市场主体来说,改革措施受益面广、含金量高;对于政府部门来说,改革措施涉及面广,贯彻落实的工作量很大。

会议明确了对超经营范围开展经营和办证的处理。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后,对于不需要办理许可证的“一般经营范围”,只要企业领取了营业执照、获得了商事主体资格,即可开展经营。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,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。指出了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,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。强调要坚决纠正“以批代管”、“不批不管”问题,防止出现监管真空。直接取消审批、审批改为备案的,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。

柳州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如何实施?

6月18日,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《广西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在《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(2021年广西版)》中,涉及行政审批许可事项796项,其中取消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(基础电信业务)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68项,将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等83项改为备案,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2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,优化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、变更和终止审批等523项审批服务。

待《广西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实施方案》正式下发后,柳州市将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出台《柳州市深化“证照分离”改革实施方案》,推动此次改革顺利启动、落地见效,让柳州市市场主体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,以优异的改革成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。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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